一、重婚罪的婚姻關係如何處理?
重婚罪婚姻關係處理應該要妥善處理,當事人要協商好關係,與重婚對象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的
重婚罪分割財產法律規定是:如果一方被定爲重婚罪,將會給予另一方相應的損失賠償,如果有小孩,還要支付小孩的撫養費。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如果一方被定爲重婚罪,將會給予另一方相應的損失賠償,如果有小孩,還要支付小孩的撫養費。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因此,面對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還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罪就是屬於有同一個人有兩個婚姻,而對於在此理此婚姻關係的時候就需要當事人去協商,但不管是怎麼樣後婚登記的婚姻關係是屬於無效的,所以,對於處理好三者的關係纔不會引起民事的糾紛;對於刑事的責任是需要進行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