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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立遺囑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遺囑處分的財產爲立遺囑人合法財產;(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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