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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納入遺產範圍:(1)國家、集體的財產,包括:國家、集體本身固有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保管的國家、集體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贈予國家、集體的財產。(2)其他個人的財產,包括:被繼承人配偶的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配偶的部分等。(3)被繼承人非法所得,及來歷不明或權屬有爭議的財產《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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