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孩子多大離婚必須歸女方撫養?
法律沒有規定孩子多大,離婚時必須歸女方撫養,但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夫妻離婚撫養權歸女方怎麼確定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離婚孩子撫養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綜上所訴,離婚時,撫養權的判決本身就沒有絕對標準的參考依據。法律制度並沒有規定低於兩週歲的子女必須要判給女方。另外,如果夫妻離婚的時候孩子已經滿8週歲,夫妻雙方包括人民法院,都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看孩子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