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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區可能會有差別。一般來說,《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補辦身份證時間一般2個月,最多不超過3個月。補辦方式:由本人攜帶戶口本去戶籍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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