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準備本人戶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二、未滿16週歲可以辦身份證嗎?
未滿16週歲可以辦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現在全國範圍內都是可以異地補辦身份證的,所以,異地補辦身份證時要提交的材料跟當地市民沒有什麼區別,補辦身份證需要向公安機關交工本費,收費標準以公安機關的通知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