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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再結婚戶口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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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再結婚戶口本上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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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結婚,戶口本上是顯示再結婚嗎

結婚時民政會讓你的戶口本上寫上離異再來登記,登記完畢後再回派出所改爲已婚(有的地方民政會代辦)。
遷戶口步驟:
  1、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2、帶着戶口遷移證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