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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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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夏季高溫天氣的到來,很多的單位已經發放或者準備發放2018年的高溫費,由此也會產生很多的問題。比如,發放的時間/標準以及不予發放的處罰的處罰等等。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廣州發放的時間是6到10月。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廣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

一、高溫費的含義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二、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廣州高溫津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規定以工作日發放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廣東現行的高溫津貼標準制定於2012年,從6月到10月共五個月,每個月將發放150元。

目前,我市高溫津貼執行省統一制定的發放標準:即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規定以工作日發放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廣州高溫津貼標準發放時間6月至10月。

高溫費的發放是企業對員工的一種關懷,體現了企業文化和對員工的感恩,同時也是勞動法要求的企業必須提供的一項福利政策。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規定的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一般是6到10月,標準每年都會有所不同。如果企業拒絕發放,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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