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借款合同,乙方併爲借款提供擔保:
一、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一次性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內利息約定爲: 。
四、甲方應在合同簽訂日通過 形式一次性將上述借款轉賬至乙方銀行名下。
五、乙方的還款方式選擇 方式。
六、乙方爲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擔保方式爲乙方提供個人所有的 爲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七、合同簽訂日,乙方應配合甲方到車管部門辦理車輛抵押登記事項,所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保證提供抵押擔保物的產權無任何法律糾紛,保證在抵押期限內保護車輛產權的合法有效,不對該房屋進行其他抵押。
九、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到XX縣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該抵押擔保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利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的借款本息爲止。
十、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爲保護合法權益所提起司法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委託代理費等相關合法性開銷,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自留存一份,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留存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