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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內容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法律、經過協商一致而明確記載於合同條款中的權利、義務的總和。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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