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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騙稅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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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稅漏稅騙稅定義是什麼?

偷稅漏稅騙稅定義是什麼?

偷稅漏稅騙稅定義是通過非法的方式逃避稅收的繳納。偷稅漏稅抗稅騙稅的區別是:行爲性質不同;定義不同;適用的法律不同;承擔後果不一樣。

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稅數額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二、偷稅漏稅騙稅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

偷稅:故意的少繳或不繳稅款的違法行爲。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爲目的,採取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採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不繳或少繳稅款,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爲。

逃稅:對構成刑事犯罪的偷稅行爲的稱謂。《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

抗稅: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騙稅:以欺騙手段非法佔有稅款的違法犯罪行爲,表面形式合法。納稅人用假報出口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經過公開的合法的程序,騙得稅務機關信任,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騙取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的行爲,並在表面上具有合法性。

漏稅:無意發生的少繳稅款行爲。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漏繳或少繳稅款的違章行爲。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欠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超過徵收法律法規規定或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爲。

2、方法不同:

偷稅:以欺騙、隱瞞的方式逃避納稅;

欠稅:主要是拖欠;

騙稅:用欺騙手段獲取出口退稅;

抗稅:主要是抗拒納稅規定;

逃稅:故意爲之;

漏稅:並不是主觀刻意爲之;

其中偷稅和騙稅比較隱蔽,而欠稅和抗稅比較直接明顯,容易辨別;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關於稅收這個方面是有非常明確的強制性規定的,因爲納稅是屬於公民應盡的一項義務,如果通過欺騙的手段逃避設施的繳納,或者是通過欺騙的手段獲取出口退稅的情況之下,都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如果比較嚴重的情況之下,那麼是有可能會構成犯罪行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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