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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誹謗罪能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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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誹謗罪能要求賠償嗎?

一、犯誹謗罪能要求賠償嗎?

可以,因誹謗行爲引起的民事賠償責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賠償。但對於精神賠償,全國沒有確定的的標準與數額,主要由法官根據一定的原則、參考多種因素確定。

日常生活中,人們處理糾紛的時候難免會引發口角,如果對方出言不遜,捏造事實誹謗,則當事人可以報案。符合立案標準的,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由檢察院發起公訴,最終由法院針對誹謗罪做出判決。

1、侮辱誹謗罪量刑標準

(1)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構成誹謗罪的行爲有哪些?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一般誹謗都和污衊別人有關。所以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雖然有的時候沒有指名道姓,但從誹謗的內容上可以知道針對的是誰都可以構成誹謗罪。而我國對於誹謗罪的處罰往往是賠償受害人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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