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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狀原告現住地址需明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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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在一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寫民事訴訟狀,但因爲我們平日對民事訴訟涉及不多,所以對民事訴訟狀的書寫知之甚少,那麼民事訴訟狀要如何去寫,民事訴訟狀原告現住地址需明細嗎?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爲你進行詳細解答。

民事訴訟狀原告現住地址需明細嗎?

一、民事訴訟狀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證上的地址一樣嗎?

不需要一樣,但身份證上的地址還是要寫的,是居住地,然後可以加上經常居住地的地址。

二、民事訴訟狀怎樣寫

(一)首部應依次寫明

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原告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況的寫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項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寫,但必須寫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稱與住址或所在地址。因爲“有明確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條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離婚案件的對方當事人),則要說明原因和有關情況。

關於“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問題。住所,通常亦稱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起訴狀中要求寫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該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該公民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可寫經常居住的地址。爲便於聯繫,提高辦案效率,在訴狀中應儘量寫明原、被告的通訊號碼(如辦公電話、住宅電話、手機、BP機等)。

(二)正文包括以下內容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麼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爲:①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③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

2.事實與理由。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爲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係,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並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在離婚案件,一般要寫明雙方何時結婚,婚前感情基礎如何,婚後感情變化情況,何時因何原因關係開始惡化,以致發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說明請求准予離婚的理由,並引用婚姻法有關條款;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提出處理意見,便於法院依法審理。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件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後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說明:起訴狀最好以打印形式;如書寫的,要字跡清楚,用鋼筆書寫。

民事起訴書格式: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原告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如爲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案由: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1.

2.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地址)

此致__人民法院

原告:(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_年_月_日

附:一.本訴狀副本_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_份

三.其他材料_份

注:

1.訴狀用鋼筆或毛筆寫.

2.“當事人”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對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確實不知的,可寫明其年齡.

3.“案由和訴訟請求”欄,應寫明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要求.

4.“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5.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民事訴訟狀原告現住地址需明細嗎?通過上述內容,民事訴訟狀原告住址需和身份證上的地址是不需要一樣的,但身份證上的地址還是要寫的,就是居住地需要寫上,然後還可以加上經常居住地的地址。上面還介紹了民事訴訟狀起訴狀的內容和寫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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