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五千元的,單處罰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的,爲拘役刑;一萬元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時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個人合同詐騙,犯罪數額四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犯罪數額四萬元,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個人合同詐騙,數額十萬元,並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2、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二十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爲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六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單位犯罪責任人員的量刑
1、單位合同詐騙,數額五萬元以上不滿八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罰金刑;八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十萬元,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三千三百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單位合同詐騙,數額二十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兩千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單位合同詐騙,數額兩百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爲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需要注意,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中有欺騙手段,在履行合同中有欺詐行爲,但並非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而是爲解決其生產經營中遇到的諸如資金短缺、週轉困難等問題,或者是爲擴大宣傳履約能力,達到自己的經營目標。這種情況,原則上不以合同詐騙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