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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不是最輕的強制措施。拘傳纔是最輕的一種強制措施,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沒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方法,是強制措施中最輕微的一種。我國目前的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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