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反腐倡廉建設開始在各個省市展開,所以對於貪腐受賄現象特別敏感,爲了響應反腐倡廉的成效,新刑法對受賄貪污的規定有着更加具體嚴重的條款規定,防微杜漸。下面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編輯了新刑法受賄100萬判多長時間這一問題。
新刑法受賄100萬判多長時間?
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注:這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標準,只要行爲人個人受賄的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應當立案偵查。)
2.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賄行爲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
(注:所謂“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000元”,是指個人受賄數額接近該標準且已經達到該標準的80%以上,即個人受賄數額達到4000元以上。應當注意,對於個人受賄數額達到4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必須同時具備上述三種情形之一,檢察機關才立案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受賄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2、犯罪客觀方面
表現爲行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受賄罪的行爲方式有兩種:一是索賄,即行爲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二是收受賄賂。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新刑法對於貪污受賄有着最新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國家反腐倡廉的政策建設,新刑法也相應的有着調整,對於貪污受賄數額巨大的不僅沒收財產也會根據受賄的情節進行判刑,上述內容中對於新刑法受賄100萬判多長時間有了具體的解釋,以上爲具體內容,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