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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證罪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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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證罪量刑是怎樣的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妨害公務罪,那麼是否知道我國《刑法》中還有妨害作證罪呢。很顯然,這個犯罪一般是出現在訴訟過程中的,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那麼大家知道我國是怎麼對妨害作證罪量刑的嗎?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妨害作證罪是什麼

(一)妨害作證罪的概念

妨害作證罪,是指採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行爲。

(二)妨害作證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和公民依法作證的權利。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採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依法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妨害作證行爲。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司法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

二、妨害作證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妨害作證罪

(一)本罪與僞證罪共犯的界限

妨害作證罪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經濟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範圍較廣。但是如果行爲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過程中,採用強迫、威脅、唆使或賄買等方法使證人作僞證,而且證人構成僞證罪的,行爲人構成僞證罪的共同犯罪;證人沒有構成僞證罪,行爲人如果是辯滬人、訴訟代理人則構成妨害刑事證據罪。如果證人是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則行爲人單獨構成僞證罪或妨害刑事證據罪。

(二)本罪與僞證罪的界限

這兩個罪在客觀上都侵犯了國家司法機關正常的司法訴訟活動,都有可能發生在訴訟活動領域,但是兩者仍具有明顯的差別,主要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妨害作證罪的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而僞證罪的主體要件僅限於證人、鑑定人、翻譯人、記錄人四種,屬特殊主體。

(2)主觀方面不同。妨害作證罪與僞證罪雖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體罪過內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於爲自己或他人謀利的目的;而後者則出於出人人罪的目的。

(3)客觀方面不同。妨害作證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妨害證人依法作證或指使他人作僞證的行爲;而僞證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爲在刑事訴訟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作虛假的陳述。

(4)發生的時間、空間不同。妨害作證罪可以發生在訴訟提起之前,也可以發生在訴訟活動過程中,既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也可以發生往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發案範圍較廣;而僞證罪則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發案範圍較窄。

通過上述內容的分析,我們知道對於妨害作證的行爲,法律規定的量刑有兩個幅度,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間處刑,但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則會在3-7年之間量刑處罰。本站小編爲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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