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是不是一定會判刑?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並不一定會判刑。
有以下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
1、辦案人員要進行拘留申請。
(1)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當辦案人員認爲犯罪嫌疑人達到須刑事拘留的條件時,應依法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由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最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對於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如貪污賄賂等),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要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公安機關要立即執行,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2、上門對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在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若有人聲稱公安機關上門拘留,記得查看拘留證覈實其真實身份。
3、辦案人員應該及時通知家屬。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家屬。
4、拘留處理後的結果。
拘留後,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將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羈押。若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不過刑拘後判刑的機率也是比較大的,除了特殊的情況不會判刑外,其他情況只要有證據能證明自己犯罪的,那麼就會判刑,具體判多久就得根據實際的情節嚴重程度來看,因此要多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樣才能更好的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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