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科普>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機動車駕駛人員毒駕是什麼罪

機動車駕駛人員毒駕是什麼罪

普法知識館 人氣:4.71K

一、機動車駕駛人員毒駕是什麼罪

機動車駕駛人員毒駕是什麼罪

吸毒後駕駛機動車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罪名。吸毒之後駕車並且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話就屬於危險駕駛罪。不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1、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2、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3、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爲,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4、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二、毒駕有什麼法律後果?

(一)刑法後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也就是說,毒駕致一人重傷的,可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行政後果

1.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毒駕,自然是吸毒行爲,可以治安拘留。

2.不得申請以及註銷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第七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爲,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上述規定,意味着三點:

1.沒有駕駛證的,吸毒後或者強戒後三年內不能申領駕駛證。

2.有駕駛證的,毒駕時被查獲的應當註銷駕駛證;

3.有駕駛證,但是沒查獲過毒駕的,但是因爲吸毒被裁決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註銷駕駛證,但是,僅限於措施期間。

吸毒不僅給我們的身體帶來傷害,同時還會引發一個嚴重的社會現象,也就是毒駕,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爲。毒駕相比於酒駕更加的危險。因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不斷增多,特別是導致多人傷亡的惡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TAG標籤:#機動車 #駕駛人員 #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