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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訴訟階段都可以申請撤訴。1.要提出申請撤訴,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2.辦理撤訴手續:在立案到訴訟過程中,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沒有不予撤訴的理由即可撤訴。3.一經撤訴,訴訟程序即終止,原告撤訴後,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申請撤訴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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