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具體條件是:一、債權人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撤銷權。二、債權人對債務人存在有效債權。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三、債務人實施了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爲。《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