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的法律效力,只要是合法的欠條,其本身的法律效力是沒有期限的。有期限的是欠條背後所代表的權利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限。
欠條,指的是民事主體應付但欠付他人資金或物品時,書寫的憑證性文書。根據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算。欠條的出具,本身就代表着權利人知道權利未得到實現,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欠條出具之日起算,通常爲三年,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按具體情況而定。
訴訟時效在多數情況下,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如欠款糾紛中,債務人出具欠條後,債權人在第二年提起訴訟的,則該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欠條本身的有效期是沒有期限的,有期限的是欠條背後代表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爲三年。更多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律師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