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的債務是指以合夥企業的名義,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公司債務。
合夥企業的債務不同於合夥人個人的債務,合夥企業的債務主體是合夥企業,其償還的擔保是合夥企業的財產和合夥人個人所有的財產及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的份額。
法律依據:合夥企業法 第五十七條
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爲限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