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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過世了借條能起訴的。錢能否要回取決於案件的實際情況,去世當事人的遺產人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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