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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被私自更改之後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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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被私自更改之後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被私自更改之後有法律效力嗎?

隨意修改借條信息這樣的情況下,債權人所持的所謂借條沒有法律效力。借條並不是因爲書寫錯誤進行修改的,債權人屬於捏造事實,還要進行處罰。

借據具備的基本要素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籤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貸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是寫上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的爭議,但是一定要覈對大寫、小寫的一致性。

4、還款期限:對於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寫清楚還款期限。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爲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並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麼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二、借條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由債務人來進行書寫,由債權人來進行保管,而對於要變更借條的內容,那麼債權人就需要和債務人一起協商處理 ,如果債權人私自進行變更的話,那麼這種行爲不僅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此借條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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