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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能維護合法權益嗎? - 遭遇違法徵地拆遷超過了行政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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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有被徵收人諮詢愛土拆遷律師,他們村裏拆遷後一直沒拿到補償,等了7年,還沒等到拆遷方給說法,想走法律途徑維權。愛土拆遷律師很遺憾地告訴他,已經過了行政訴訟期限了。被徵收人非常失望。

遭遇違法徵地拆遷超過了行政訴訟時效,你還能維護合法權益嗎?

說起行政訴訟,很多人就會在腦海裏產生疑問:徵地拆遷是跟拆遷方打官司,以後工作生活會不會受到影響?這個官司打得贏嗎?

愛土拆遷律師團提醒大家:現在是法治社會,拆遷方的行爲也是在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因此,只要您的合法權益受損,都可以提起訴訟。今天,我們給大家講一講遭遇違法徵地拆遷後,如何運用行政訴訟維護權益的問題。

什麼是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爲行政主體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所以,在徵地拆遷中,只要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

面對違法徵地拆遷,有法律支持是能打贏官司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被徵收人對市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六條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所以,被拆遷人對拆遷決定或補償決定不服的,是有兩條救濟途徑可供選擇的,這充分體現了我國對拆遷的重視及對被拆遷人的尊重。

近年來,在我們律師辦案的實踐中,越來越明顯的體會到,在涉及到徵地拆遷的行政案件中,地方法院的審理受到外力的干擾越來越少,只要政府違法事實清楚,法院一般都會支持被徵收人的訴訟請求。

所以,我們被徵收人應當相信,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是有效的解決渠道。

什麼情況下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那麼,在徵地拆遷案件中,我們常見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事由有哪些呢?

對行政複議機關做出的不予受理、不予答覆或者行政複議決定損害被徵收人合法利益的。

政府發出的《徵收決定》或《徵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通知書、損害被徵收人合法利益的。

政府非法強拆,損害被徵收人合法利益的。

政府在徵地拆遷活動存在的程序違法的。

對補償標準有異議。

講個案例:違法徵地拆遷,7年無補償,村民錯過訴訟時效

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很多被徵收人遇到違法徵地拆拆遷後,選擇了錯誤的維權方式。結果不僅沒解決問題,反而耽誤了走法律程序維權的時間,超過了訴訟時效,導致維權失敗。

2010年5月成都市某工業區進行拆遷,涉及4個村12個生產隊,次年開始又落續拆遷了7個村45個生產隊,拆遷總人口9000餘人,總拆遷面積9200餘畝,直至2014年才拆遷完畢。但如此龐大的拆遷規劃僅憑一紙搬遷協議就完成了。

據被徵收人反映,這次徵地拆遷,從未出示過任何公告、文件,也從未公示過任何賠償標準和書面協議賠償時間和安置時間 。而且當地7年來未補償、未安置。

“我們一直在期盼,但是7年都沒得到補償的消息。現在我們想走法律途徑,可以嗎?”被徵收人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我們只能回覆,您的案件已經7年了,早已過了訴訟時效了。律師也沒辦法了。

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訴訟時效已過的案件,行政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能夠對具體行政行爲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就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行政訴訟法關於維護合法權益期限的具體規定

行政訴訟法第4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當被徵收人在遇到徵地拆遷糾紛時,切記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個月內要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非常複雜的法律程序,當需要提起行政訴訟的時候,建議委託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來處理,以專業的法律知識爲你保家護航。

以上就是關於行政訴訟的全部內容,希望每一位被徵收人都能取得公平、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