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單位(姓名/單位名稱)於(時間)委託(委託人或單位)申
請購買了(產品名稱),由於(概述問題),本人/單位(姓名/單位名稱)現申請獲得(產品名稱)的管理權。爲了避免權屬糾紛,特做如下說明:(姓名/單位名稱)是(產品名稱)的真正所有者,今後由(產品名稱)引起的糾紛和造成的一切後果,其責任概由(姓名/單位名稱)承擔,與(委託人或單位)無關。特此聲明!
聲明人/單位信息
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號(單位可以不寫):聯繫電話:
聲明人/單位:(個人簽名要手寫,單位要蓋章)日期:
建議在沒有免責協議的前提下,最好是不要去侵權別人的商標,不然是需要爲自己的商標侵權行爲而去承擔相應的法律代價。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爲,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爲的,或者侵權利行爲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爲這類侵權行爲可以具體分解爲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爲是假冒行爲,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爲。
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商標一般來說可以轉讓給他人,或者是進行代理,給他人使用。但如果要保證商標所有權人和商標管理權的企業無任何關係,在進行簽署代理協議的時候,就應該說明清楚,免責協議,一切事故由該商標管理權的商家來進行處置,跟個人或者是商標所有權的企業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