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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開始繳納之後是每年都要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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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開始繳納之後是每年都要交嗎?

一、土地使用稅開始繳納之後是每年都要交嗎?

土地使用稅需要每年上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一般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結合當地情況分別確定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等不同的期限繳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三、土地使用稅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爲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爲特點的行爲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爲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可以不交嗎?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使用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爲徵收對象的稅種。納稅人是通過行政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土地使用稅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徵收的年稅。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使用了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發生了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不交是不行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使用稅是屬於擁有土地的人所需要支付的費用,一般在開始繳納了之後都會每年進行支付,所存在的稅率就會按土地的面積來進行計算,所以,在處理的時候是可以多諮詢一下當地的部門,這樣纔不會出現漏稅的情形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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