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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据事情的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时间也不一样。一般情况,大概六个月左右。有特殊情况的就不一定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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