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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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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名下的财产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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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财产保全

不能直接保全,但是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请详细陈述你的案情。
而且,如果该房产落户于孩子名下的时间在借款之前,则债权人无权行使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