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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替子女出具借条法院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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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替子女出具借条法院认可吗?

母亲替子女出具借条法院认可吗?

如果是经过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是认可的。因为这种情况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母亲的行为是经孩子授权的,属于表见代理,那么该后果由被代理人(孩子)承担。其实就算是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起诉,法院会立案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借条起诉的话要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但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借条超过3年还能起诉吗

借条超过3年有效期,是可以起诉,借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所以如果存在借款,其实有没有借条并不是重点,当然有效的借条能让自己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只要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来证明事实的存在,那么也是可以起诉到法院的,当然要以具体的实际情况为主,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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