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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中贷款人违约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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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贷合同中贷款人违约如何处理的?

借贷合同中贷款人违约如何处理的?

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其承担损失。

1.没有约定违约金,完全可以按照规定要求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至于谁是违约方,要看谁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效力问题,不是那么好否定的

二、借款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按照银行的利率计算的。

1.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法计算。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3.没有约定或者超过约定自愿支付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除外。

三、借贷合同违约损失是什么?

违约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等。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借款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去使用这款的话。贷款方式有权利收回的,并且对于违约使用的那一部分可以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进行利息的收取。如果利用借款进行了违法的活动,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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