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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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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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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债权债务转移,求债权债务转移范本参考。

债权债务转移债务承担协议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甲、
乙双方基于之前的友好合作关系,现甲方将其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于乙方,乙方承诺愿意接受甲方之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第三方合法债权(简称“原债权”)共计人民币;甲方承担第三方债务(简称“原债务”)共计元人民币。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相应文件、凭证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其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承担甲方负担的全部债务关系。
三、乙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由乙方独自享有甲方原债权、承担甲方原债务。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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