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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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