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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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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存在可撤销事由或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是可以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法律其他规定。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的效力主要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