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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至于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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