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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
2、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
3、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
4、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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