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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即不是应发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
1、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当月取得的全部收入。
2、应发工资扣除交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保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
3、实发工资是扣除所得税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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