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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人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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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人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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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外,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三十日内审结。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需要经审理特殊案件的法院院长批准,才可以延长。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通常应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