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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吗 - 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普法知识馆 人气:4.13K

房产赠与合同签订之后是不是必须将房产赠与受赠人,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大吗,是否还能撤回?在房产赠与中,不乏有人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可以撤销吗?

一、房产赠与合同必须履行的情况

1、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登记过户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登记过户之后,任意撤销权丧失。

2、房产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任意撤销权丧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在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即使没有交付房屋,也不能撤销赠与,赠与合同生效,受赠人在赠与人不交付的时候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

二、法定撤销权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综上,在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即房产还没有过户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权利转移后或者经过公证以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丧失,但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发生的时候,可以撤销赠与,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赠与的时效是一年,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开始一年内可以撤销,超过丧失胜诉权。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濮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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