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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必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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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条款必须写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二)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等。
(三)价款
付款时间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条款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等。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该条款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等。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等。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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