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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条款有:1、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2、房屋的基本信息;3、房屋售价;4、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办法;7、落款和日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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