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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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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法条规定有哪些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

1、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形的话,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备案的手续,并不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用。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则需要用合同的方式来进行签订。如果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当中导致租赁物损坏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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