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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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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导读: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有规定限制的,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的。房屋拆迁补偿的金额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一、

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拆迁补偿有时效。拆迁补偿的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提起拆迁补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拆迁补偿金额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金额包括: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

怎样应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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