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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 爱宠送医后却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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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赵建荣 华梓成)宠物是我们的好朋友,凝聚着家庭的快乐时光,是主人感情的寄托。但他们也有生病的时候,但由于目前宠物行业尚不规范,诊疗技术良莠不齐,宠物的医疗事故时有发生,爱宠的受伤或不幸死亡通常会让主人陷入悲伤与愤懑之中。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宠物狗绝育手术致死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赔偿原告孙先生财产损失2500元,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1000元。

爱宠送医后却死于非命 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在2022年的一天,孙先生发现他家的宠物法国斗牛犬呼吸、进食困难,便将它带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过一番检查后,医生诊断为子宫蓄脓,并建议对其进行绝育手术。手术进行得还算顺利,可令孙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麻醉剂的药效过去后,法斗却没有醒过来,死在了宠物医院的手术台上。处理完爱宠的后事,孙先生来到宠物医院讨要说法,但负责人拒不承认医院诊疗手术存在过错,只同意退还手术诊疗费用,但拒绝其他形式的赔偿。在协商无效后,孙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宠物医院存在《动物诊疗许可证》过期、不能提交案涉宠物犬诊疗病历、兽医处方笺等不规范行为,甚至连提交的《麻醉手术风险告知书》上,都写的是“部分猫咪”可能遇到的手术风险,可见该家医院在诊疗中有诸多不规范之处,存在相应的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宠物虽然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主人的财产,没有独立人格,但是主人长期与其共同生活,在饲养期间投入了心血,是与主人有特殊感情的物。宠物狗突然死亡势必会对原告方的身心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也明确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虎丘法院支持财产损害赔偿2500元外,还支持了精神损失费1000元。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在本案审理结束后,对于规范宠物诊疗的市场,法官向广大“铲屎官”提出几个注意点:在给爱宠看病时,一定要谨慎选择有资质的宠物医院以及有兽医资格证的医生。在治疗过程中,要尽可能详尽地向医生沟通病情,了解宠物的用药、治疗等情况,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等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