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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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