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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劳动者未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应当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正常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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