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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申报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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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申报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保险申报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三、哪些人需要参加生育险?

1995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提出到本世纪末,在全国城市基本实现女职工生育费用的社会统筹,覆盖范围由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所有企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城镇企业。其中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

总的来说,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我们在参加工作以后,每个月从工资当中所扣的社保费用就包括生育保险,但是刚开始参加工作购买社保的时间还没有超过三个月就生育孩子的,或者夫妻两个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胎四胎等,这些情况都是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大家在参加国家社保的时候,对于相应社保的享受条件还是要详细的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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