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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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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予以追诉,

二、变造企业债券案件中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吗?

变造企业债券案件中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见,对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处罚标准取决于变造的企业债券数额,但国家没有统一对变造企业债券罪中的数额标准进行划分,所以在认定数额标准的时候,应该以本地司法机关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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