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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如下:1、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2、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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